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市科迅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33-2号
债权总额:954.07万元(截至2020年1月6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954.0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754.0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沈阳富邦科技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市科迅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态存续,成立日期 1992-12-13,法定代表人孔繁英,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核准日期 2013-03-07,营业期限 1992-12-13至2022-12-12,企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33-2号,经营范围:有线通讯器材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计算机及外辅设备批发、零售。
企业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经营地址不详。
保证人概况
沈阳富邦科技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经营状态吊销,吊销日期为2006年1月16日,成立日期1994-6-9,法定代表人杨炳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内地合资),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核准日期2013-03-07,企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53号,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制造及系统工程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涉诉。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1997)沈经初字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债权行胜诉,债务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胜诉后已申请执行,且已查封债务人位于皇姑区燕山路14号房产(车库),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证号皇姑房字010669号,卷号1370-3号,目前处于被他人占用状态。该案处于执行阶段。由于债务人曾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置部分财产,故上述查封财产存在被第三人主张权益的执行异议风险。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并已进入执行阶段,有查封财产,债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债权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1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公告同步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http://www.tjfae.com/)、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http://www.lnfae.com)发布。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23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