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九州阳光木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路4甲2号
债权总额:1315.9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九州阳光木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15.9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997.67万元,表外利息为人民币8.13万元,孳生利息为人民币310.15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及抵押,保证人为陈元森、朱淑珍、王炳明、陈妹者、廖金宝、陈美元;抵押人为沈阳世纪恒信建材有限公司、陈美元、廖金宝。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九州阳光木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3月27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钟淑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734671487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路4甲2号,经营范围:木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1、陈元森,男,住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梯亭村梯亭8号;
2、朱淑珍,女,与陈元森为夫妻关系;
3、王炳明,男,住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1号;
4、陈妹者,女,与王炳明为夫妻关系;
5、廖金宝,男,住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西街19-1;
6、陈美元,女,与廖金宝为夫妻关系。
抵押物情况
沈阳世纪恒信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81号面积32839.14㎡的土地,目前租用状态;陈美元、廖金宝名下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16-46号面积为321.77㎡的房产,目前闲置状态。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作出生效判决。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8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